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院的校考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对应的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科合格。请考生认真阅读对照表中我院各校考专业与本人高考所在省对应的统考子科类。若因参加省统考子科类不对应或统考成绩不合格,造成校考合格成绩无法上报至各省级招办备案或无法录取到相关专业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026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省级统考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后续发布,请考生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说明:
1.校考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
2.省级统考专业:艺术与科技、表演、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音乐教育(新增)